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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章 血馒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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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作为本书的作者,我实感辛苦,每天都是阴谋,最怕阴谋的我,为了绝对的精彩,不惜废了这么多脑细胞。本以为这世界是纯白,最后才发现,有人聪明,有人奸诈,于是有了阴谋,大家只不过为了利益,开始自己的谋划。

    我常说我是笨的,因为我一直在坚持着自己的执着,本以为坚持就是胜利,殊不知这反而成了我的执念,也阻碍了我的发展,所谓的自缚,也不过如此。什么时候拨开自己所有自己的蚕丝,才是重新的开始。我不怕开始,我怕的是过程。

    本书前面十几章都是为了后事的铺垫,真正的阴谋从第十九章开始,如果你已经别前面冗长的铺垫感觉的厌烦,那我想说请你期待我的下部作品吧。下一部作品是一部恐怖悬疑小说,名字已经想好,大概的构架已经出现。

    不过还是不能告诉你,为什么呢,既然是恐怖小说,必要的气氛还是要的,神秘感是绝对要的。你们就期待吧,我对恐怖片一直热衷,而且也很热爱悬疑小说,也看了很多,可是现在的悬疑小说很多没让我感到恐怖,甚至有些我看到一半就不会再看,也没有留下什么印象,同样作为写手,我也对作者的辛苦感同身受,可是作品的好坏是另一番事情了,我体谅作者的心情,也明白每个作者的辛苦。

    不过我们只是说悬疑恐怖小说的话,我觉得写的好还是少,所以这次我想尝试一下,我并不一定会写出多么好的作品,可是我想空白就有填补的需要。也曾读过让我深感神秘和恐怖的悬疑小说,那部作品时隔这么多年我依然记得,这就是作品的力量,同时也是作者的力量。

    既然是这部作品的番外,我就言归正传了。这部作品的人物众多,已经写到这的话,几乎所有主要人物已经出场,以后所有的故事都是围绕着他们展开的,我不太喜欢言情过多的故事,我的故事有情,可是我觉得如果只是写情,不是我的风格,我想表现的很多东西,我想通过我的作品表现出来。

    有时候难免有些激进,不过你要是知道我从小的梦想,也就能体谅,我小时候的梦想就是做恐怖分子的头头,为什么呢,我一直觉得我愤世嫉俗,虽然本性很纯良,甚至有时很天真。可是如此的天真只是觉得人生应该是单纯,也是我心里最想给自己造就的世界,可是当你发现现实与理想的差距的时候,你就会变的愤世嫉俗了。也就是大家常说的愤青。

    我是绝对的愤青,我对现实总是有很多不满,有些人说那是不会生活,我说是的,我不会生活,可是我无比热爱生活,从我喜欢的颜色你就不难看出。大红色,那种艳丽的颜色没几个人会无比钟爱,可是在我的内心却是喜欢这样的火焰颜色,既是燃烧也是毁灭,是希望也是最后的挣扎,我喜欢这样危险的颜色,就像是我是一个危险的人一样。

    我的作品中时时会出现血,会有红色,血腥是我要的,不流血就没有警醒。每个人对作品中的人都有自己的见解。这部作品中,单我自己来说,流岩这样的男人我会让他作为自己的男友,虽说我对爱情不曾有过兴趣,可是这样的男人身上拥有的危险气息,足矣吸引每个喜欢冒险的人。很多人可能会说,你的作品中没有一个男人是不危险的,我想说是的,因为我是喜欢这样的男人的,痛到极点就会是爱。

    而我个人认为像素邸那样的男人会是朋友的最佳选择。简单而又忠诚,甚至骨子里有点老实。我觉得这样的朋友才是靠得住的。而百鬼适合当部下,有些人说他对女主角感情,那么坚实,为什么女主角不曾动心,她不是没有动心,她只是明白,她可以为百鬼做任何她能做到的事情,可是不会爱他,因为他的身世决定他的命运不会那么简单,跟一个注定悲剧的男人,你也会注定是个悲剧,所以女主角不会爱。

    而丹羽这样的男人太过沉浸在过去,他为了已经失去的女人,找寻了一辈子,最后也不过是徒然,他是足够的痴情,他为自己的一生写满了对那个叫缘儿女人的爱,我们对他是敬佩,这世界痴情的男人不是没有,只是他不曾为我们所痴情,那这个世界,我想说,就是没有痴情郎。

    还有几个男主角,只是我不想一一做评论了,如果这个世界中没有你中意的男人,不妨... 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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