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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9.第四十九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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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就在几句话的功夫,那些蛮族就已经进入了视线里。

    加上上辈子,叶无莺也是第一次见到蛮族。事实上,在蛮族、妖族、龙族和鲛人之中,与大殷关系最不好的,就是这西荒蛮族,其次妖族,倒是龙族素来心高气傲,又不喜陆地,对大殷保持着全然漠视的态度,鲛人最弱,与大殷的关系也最好。

    传闻是传闻,真正见到的时候,还是颇有震撼力的。蛮族人比殷人要稍高一些,却要壮得多,皮肤微黑,穿着用特殊的藤蔓穿起来的石片甲裙,上身赤.裸,鼓起的肌肉就像是叶无莺记忆中的那些健美先生,更别说皮肤上那些古朴伸展的纹路——他们维持着图腾崇拜的传统,蛮族部落之中,除了首领之外,萨满的地位也很高,因为萨满能够借用图腾赐予他们力量。

    蛮族素来不喜欢坐骑,以他们的平均体重,再加上沉重非常的石片裙,寻常的坐骑支撑不起他们的重量,而若是用凶兽,比如大殷这边的这种山驼,他们又没有驯化饲养山驼的本事,那些数量不算多是山驼全是抢大殷的。

    他们很像是叶无莺认为的那种原始人,但是他们和原始人也有很大不同。蛮族或许不是十分聪明,但他们有自己的一套传承,使得自身的武力值十分恐怖,不仅如此,蛮族有自己的文字和文化,与殷人相比,他们的武器锻造水准之高简直超乎想象。他们有独有的技术,甚至是殷人无法习得的。

    在多年里与蛮族的交战过程中,也不是没有碰到过狡猾又睿智的蛮族人,之所以凭着西四营这样的水准也能将蛮族拦在西荒,不过是因为蛮人天生留恋故地,且部落与部落之间多有矛盾,他们如果团结起来不要命地试图攻入大殷,仅仅凭借西四营根本不可能拦得住。不过,蛮族多少也知道,凭借着他们真正想要颠覆大殷那纯属痴人说梦,大殷的强大不是他们能够否认的,若是真的触及大殷的逆鳞,他们根本没法抵抗大殷的强者。

    譬如现在,荣统领看到那同样只有二十多人的蛮族小队,脸色却有些发白。他带着的士兵人数上并不太逊于蛮族,可是,那是头上佩戴着红色鸟羽的蛮族小队!

    “红羽……”荣统领嘴唇颤抖着,紧紧握住了腰间的灵力枪。

    谈凯江的脸色也很难看,他低声向叶无莺解释着,“蛮族之中分为许多部落,大大小小大概有数百个,其中最大的三个部落为囫桑、弥和利利卜,这头配红羽的小队身上绘着凶兽火鸟的图腾,显然是弥部落的人。”

    “弥部落很可怕?”

    “很可怕,三大部落之中,就属弥部落的人最为可怕,因为他们的进攻方式不仅暴烈而且残忍,迅猛如风,一旦胜了几乎从不留下活口。相对利利卜就要好一些,这个部落注重利益,会留下俘虏送信回来,用一些粮食物资便可将人赎回。囫桑最为狡猾,轻易不会出来,更喜欢驱使一些小部落来打前站,自己往往要看形势才会出手。”

    谈凯江的语速很快,口吻低沉,显然他虽说清楚局面,面对这弥部落冲过来的小队,心中并没有多少底气。

    叶无莺眯着眼睛看向那二十几个蛮族汉子,他们奔过来的模样就好比一群凶兽,“砰砰砰”砸得地面都仿佛在颤抖,凭借着他过人的眼力,可以看到这群人脸上的残忍和兴奋。

    蛮族不能简单称之为野蛮人,就是因为他们并不是毫无智慧,但是弥部落,却是最接近野蛮人的一群。

    而且,因为不能用大殷的力量体系来衡量他们,叶无莺甚至没法得知他们的战斗力有多强,可若是连七级武者谈凯江都这么忌惮的话,恐怕这群蛮族是真的相当可怕。即便不能够准确判定,叶无莺仍然能够感觉到那种危险到令人战栗的气势。

    但是,他怡然不惧,微微一笑,“真是巧,我也不喜欢留下活口。”

    谈凯江听到他镇定自若的口吻,立刻平静下来,他这也是惯性反应,等到想起叶无莺和谢玉、顾轻锋等人的强大,心中顿时安稳许多。

    “少爷,我们需要抗住那个领头的人物。”谈凯江沉声说,“一般而言,弥部落的小队首领,几乎都有八级武者的水平。”

    叶无莺却已经轻盈地从驼兽上滑了下来,笑着说,“不,你去保护荣统领,那个首领交给我。”

    “少爷!”谈凯江显然不同意他去冒险,虽然说这么几年来,少爷几乎无时无刻不在冒险,更让他们感动的是,他从未真正将他们抛出去当棋子甚至是炮灰,反而在红舞出事之后,将他们密密实实地保护了起来,轻易不让他们出去涉险。

    叶无莺柔声道:“我到这西四营难道是来让你们保护着玩的嘛?不,你们都知道,我不可能有这样的幸运。正因为这里能给我新的磨砺,我才会来,这是我的第一个机会,你们谁也不准和我抢。”

    谢玉已经清脆地笑了起来,为了她和顾轻锋的安全,她们已经都换上了男装,顾轻锋的模样换上男装完全就像是个面色微黄的少年,根本看不出多少女孩子的模样,谢玉就不同了,她长得明媚娇俏,他们原以为怎么都很难掩住她通身的女性气质,哪知道谢玉换上男装之后,立刻连动作神态都改变了,瞧着便是个面如冠玉的俊美少年,说不出的潇洒。

    众人都不知道,她属于女性的妩媚多娇有很大一部分是所练功法的缘故,只需将这种外放的魅惑收起来很大一部分,她扮男装根本没有丝毫问题,甚至曾经她混迹江湖的时候,扮过不少次侠士,对她而言着实不算什么特别困难的事。

    “若他们都有八级,那我们肯定转身就逃,但只有首领有这个水准的话——莺莺,那个倒霉蛋就交给你了。”

    叶无莺没好气地说,“说过多少次了,别叫我莺莺!”这个接近于绰号的昵称简直让他浑身鸡皮疙瘩都起来跳舞了。

    几句话的功夫,蛮族已经冲到了近前。叶无莺脸色凝重地看着蛮族手上的武器,蛮族人对锻造武器有上天赐予的天赋,但他们的资源太少了,譬如蛮族匠人不少都能锻造出品质很高的灵剑,然而他们没有那么多的材料去奢侈地锻造灵剑,于是,满族人一般而言,拿着的还是普通的武器。要说普通,其实也不普通,蛮族擅用□□和长刀,枪比寻常枪要长出一寸三分,刀是阔口刀,扁平,刀锋极锐。

    在他们刚刚进入射程的时候,荣统领、谢玉和阿泽就已经开了枪。

    荣统领手中那把灵力枪更像是猎.枪的外形,他端起来,瞄准,无声地放了一枪,正是瞄准那位狂奔过来首领,只见他灵活地往旁边一蹿,那灵气形成的气团爆开,在他的身上还是留下几道白痕,显然,没能伤到他。

    谢玉与他不一样,她的枪比荣统领地要短得多,却又比一般的灵力枪要长一些,而且她是双枪,两把一模一样的枪在阳光下闪耀着金属独有的光泽,一把暗金色,一把玫瑰金,都是很适合女子的美丽颜色,在女炼气士当中极受欢迎,但是,谢玉选择它们并不是因为外表。

    与他们相比,阿泽手上那把枪就显得黯淡多了,不仅黯淡,而且陈旧,只是叶无莺知道,他这把枪才是三人之中价格最昂贵的那把,因为这是阿泽的师父交给他的,在差不多三十年前,这是一把极有名的枪,它叫虞美人,虽然外表... 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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